国徽 天津市政府门户网站 2018年4月3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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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重要通知

2023年第二期居住证积分分值公布通知


  2023年11月28日开始,申请单位和申请人可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居住证积分专栏查询2023年第二期居住证积分分值,网址为http://jzzjf.zwfwb.tj.gov.cn/index.html。

  积分分值复核期为五个工作日,开始时间11月28日9时,结束时间12月4日17时。分值复核期内,申请人对分值有异议的,可申请积分分值复核,逾期将不再受理。本期实行网上提交复核申请,复核结果将统一在居住证积分专栏网站公布。

  一、查询积分分值

  申请单位和申请人访问天津网上办事大厅,进入居住证积分模块,网址为http://jzzjf.zwfwb.tj.gov.cn/index.html,点击页面左侧栏目中的积分查询,输入姓名、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二、复核积分分值

  1. 查询积分分值后需申请复核的,点击查询结果下方的申请复核按钮,点击后进行短信验证,验证码将发送至申请人信息中的手机号码,在页面中填写验证码,验证通过后可申请复核。如短信未收到,请耐心等待,请勿短时间内多次重复点击,短信平台限制每天短信发送数量,多次重复点击将导致当天无法继续接收验证码。

  2. 分值分项复核,请认真勾选对分值有异议的项目并输入复核理由,勾选输入完成后,点击提交复核按钮。提交复核应一次性勾选所有有异议需要复核的分值项,多次点击提交无效。

  本期不予积分入户人员名单查询: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居住证积分专栏-办理指南-2023年第二期不予积分落户人员名单


天津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服务中心)

2023年11月27日           




温馨提示

 

2023年第居住证积分将于1031日结束受理,为保障申请人和申请单位顺利完成本期积分受理,特提示如下:

本期居住证积分单位网上注册、填写申请人信息、提交网上审核的截止时间为2023103117:00,以上功能将于截止时间关闭,本期受理工作结束。请申请单位和申请人务必于截止时间之前提交网上审核。

 

 

 

天津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服务中心)

202310月26日        




关于居住证积分申请提交承诺书的重要提示



2023年第二期居住证积分申请需要申请单位和申请人提交承诺书。申请单位当期填写一份承诺书,申请人每人填写一份。针对承诺书填写不规范的情况,申请单位和申请人可以登录“天津市居住证积分专栏”在申请人列表“材料上传”页面点击“查看模板”按钮查看填写后的承诺书参考模板。规范填写要求如下:

1.获取途径:在天津市居住证积分专栏“资料下载”栏中直接下载并打印空白承诺书(申请人)、承诺书(申请单位)。自行制作打印的承诺书视为材料不合格。

2.承诺书的横线空白部分应当手写。承诺书(申请人)应由申请人本人填写并签字。承诺书(申请单位)应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当期积分经办人填写并签字(姓名全称),并加盖单位公章。打印填写或他人代写代签的视为材料不合格。

3.承诺书的原有内容不能修改、涂改、遮挡或自行编辑,有此类行为的视为材料不合格。

      发现申请单位和申请人提供承诺书虚假信息的,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规〔20216号)第三十九条、第四十四条规定,取消当期申请资格并将有关情况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关于2023年第二期积分落户开办及注意事项的通知


        2023年第二期居住证积分于7月24日开始申报,10月31日停止申报。本期居住证积分依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规〔2021〕6号)、《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的通知》(津发改社会规〔2021〕13号)及《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21〕15号)、《市发展改革委市人社局关于调整<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相关指标分值的通知》(津发改社会规〔2022〕4号)、《天津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办理实施细则><天津市居住证积分落户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津公规〔2022〕2号)执行。现将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流程为:单位注册→填写申请人信息→网上测评→上传材料→提交审核,以上所有步骤操作完成后进入审核流程。(如2022年上半年以来已经完成单位注册,无需再次注册。)

联办部门经办流程为:审核受理→确认分值→公布(复核)分值→公示落户资格人员名单→发放准迁证。

二、2023年11月将在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居住证积分专栏公布积分分值,公布(复核)时间为5个工作日,逾期不再接受复核申请。12月公示落户资格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分值公布和名单公示的具体日期以网站通知为准,请密切关注。

三、办理网址: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居住证积分专栏http://jzzjf.zwfwb.tj.gov.cn。

四、居住证积分落户不受理中介机构代办,不收取任何费用。

温馨提示:

自本期起,在天津市居住证积分专栏“资料下载”栏中分别下载承诺书(申请人)、承诺书(申请单位),申请人本人填写并签字后拍照上传;申请单位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拍照上传。


咨询电话:12345

市人社局:12333    24538071

市公安局:24538075

市教委:24538087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24538088    28468119

市公积金中心:24538604

市民政局:24538079

市医保局:83572211

滨海新区政务中心:66898160

滨海新区公安局:66896826

滨海新区住房城乡建设委:66897924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分局:66896804

滨海新区公积金中心:66897775



天津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服务中心)

2023年7月23日          





关于2023年第一期居住证积分落户《准予迁入证明》的相关说明


2023年第一期居住证积分落户人员名单公示期已结束。为保障积分落户人员顺利办理户籍迁移手续,现就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发证时间

     6月25日公安机关接到市人社部门转递落户名单后,需通过数据核验、导库等工作,预计6月末开始打印发放《准予迁入证明》,7月中旬(公示结束20个工作日)发放完毕。如遇不可控因素无法按期发放《准予迁入证明》的情况,将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重要通知”内容。

二、发放方式

《准予迁入证明》通过EMS邮政速递方式邮寄至申请人网上申报时预留的收件地址,请保持预留电话号码通讯畅通。

三、信息修改

《准予迁入证明》登记信息如有误,申请人可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以及信息变更涉及的相关证明材料到以下地点进行修改。

(一)落户在市区的申请人《准予迁入证明》修改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148号市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咨询电话:12345  24538075

(二)落户在滨海新区的申请人《准予迁入证明》修改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融合路681号宝策大厦积分落户公安窗口。电话:66897743

四、常见问题

(一)收到《准予迁入证明》后,如何办理户口迁津?

答:首先,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准予迁入证明》第二联(注意不要将第二联、第三联自行撕开)到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本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不动产权证》等材料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在津落户。  

(二)《准予迁入证明》有效期是多久?

答:《准予迁入证明》有效期为40天,请您在有效期内及时办理户口迁移。在户口迁出后的30天内,请持落户材料到落户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三)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户口迁移证》时,迁出原因没有务工选项,怎么办?

答:办理《户口迁移证》时,迁出原因如没有务工选项,可以选择其它选项。

(四)为维护积分落户申请人合法权益,防止非法中介损害申请人利益,公安机关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办理积分落户过程中不要轻信以盈利为目的的户口帮办网站,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居住证积分(市公安局)

                   2023年625